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目前市场较为关注公司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业务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相关业务情况说明如下:2022年1-9月,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铁芯的总销售金额为23,42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7.25%,其中对比亚迪营收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75%,目前市场传闻的轮毂电机与公司有生产合作、公司中标“仰望”车型等消息,与事实不符,公司与比亚迪的合作没有发生新的变化。
2022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2.52%,截至目前,公司预计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预告披露标准,若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以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6、鉴于目前市场较为关注公司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业务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相关业务情况说明如下:2022年1-9月,公司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铁芯的总销售金额为23,42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7.25%,其中对比亚迪营收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75%,目前市场传闻的轮毂电机与公司有生产合作、公司中标“仰望”车型等消息,与事实不符,公司与比亚迪的合作没有发生新的变化。
7、2022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2.52%,截至目前,公司预计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预告披露标准,若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以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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