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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经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版权库建设项目”及“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300.44万元(含截至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所产生的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1.96%。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1月16日完成注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6.3.21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销户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430号《关于核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60,000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18,90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993,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914,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20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34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望京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8年,鉴于公司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存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8年1月8日办理完毕销户手续并公告。

  2019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调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由新经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新经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经典网络”),将原募集资金15,925.48万元及其利息以1:1的方式增资投入到新经典网络。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专户,原图书发行平台专户于2019年5月28日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注:其中“图书发行平台项目”已于2019年整体变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版权库建设项目”及“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的承诺投入金额分别为43,465.97万元及15,925.48万元。

  2022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版权库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该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增至46,164.86万元;另将“版权库建设项目”专户部分理财收益净额2,187.51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该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增至20,156.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专户持续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净额;

  注2:“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于2021年9月已完成主体施工,并于当年10月投入使用,公司在2022年继续完善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并结算部分工程尾款;

  注3: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其中,在“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持续优化项目实施方案,有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13,004,427.06元(含部分尚未达成合同支付条件的尾款及质保金),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1.96%。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于近日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004,427.06元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6.3.21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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