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22283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逐项予以落实。鉴于反馈意见回复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同时需根据财务数据更新情况对《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为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期限届满之日(即2023年1月31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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