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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披露了《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卓淑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光明、卓益男计划于2022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卓淑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光明、卓益男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75,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2023年1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卓淑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光明、卓益男发来的《股份增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卓淑英、卓光明、卓益男。

  (二)增持主体增持前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卓淑英持有公司股份4,960,000股,持股比例5.31%;卓光明持有公司股份 315,000股,持股比例0.34%;卓益男持有公司股份510,040股,持股比例0.55%。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85,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0%。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十二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和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数量:卓淑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光明、卓益男拟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卓淑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光明、卓益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1,275,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其中,卓淑英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70,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卓光明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卓益男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股东卓淑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光明、卓益男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股6.20%,累计增持1.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持股7.56%,尾差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卓淑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光明、卓益男暂无后续增持计划。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3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许龙持有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一致行动人段智瑞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01,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8%。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许龙的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股东许龙自减持计划起始日至本公告日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股东许龙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持续督促在其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许龙出于个人资金筹划考虑自主决定。减持期间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股东许龙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时间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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