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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7日发出通知,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于2023年1月17日形成有效决议。会议由张正萍董事长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公司对2023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作出预计。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6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张正萍、张正源、尤峥、李玮、周昌玲、李开国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在《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交易及其年度预计额度内进行交易。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尤峥、李玮、周昌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尤峥、李玮、周昌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尤峥、李玮、周昌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09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为加强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正萍、张正源、尤峥、李玮、周昌玲、李开国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取得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以下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注:上述预计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在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兴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65633366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湖路5号附13号

  主要股东:张兴海持股50%, 张兴明持股25%,张兴礼持股25%。

  经营范围: 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制造、销售摩托车零部件(不含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仪器仪表,销售摩托车、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房屋、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关联关系: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小康控股及其控制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607,455.12万元,所有者权益893,115.8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739,183.16万元,净利润-328,065.15万元。

  2、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竺延风

  注册资本:1,56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1年6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00011516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1号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包括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电机、整车控制技术)、电子电器、金属机械、铸金锻件、粉末冶金、设备、工具和模具;进出口业务;组织管理本公司直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电力、燃气、汽车运输、工程建筑实施投资管理;与上述项目有关的物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售后服务;二手车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鑫铭

  注册资本:98,895.558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450402824H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

  主要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97%,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计量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董事和高管的法人,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718,415.51万元,所有者权益547,821.9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83,507.40万元,净利润69,166.77万元。

  4、重庆云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ZHANG ZHONG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8K2A6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22号12栋1层

  主要股东:重庆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50%,ZHANG ZHONG持股35%。

  经营范围:打印技术研发;打印设备、材料及产品的制造、生产及销售;科技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重庆云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董事的法人,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重庆云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476万元,所有者权益165万元 ;2021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07万元,净利润-113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与对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交易金额,达成实际交易前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政策为:国家有规定的以国家规定为准;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产品没有市场价格可以依据的,由交易双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政府定价、行业标准、市场价格或合理利润等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赛力斯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保荐机构对赛力斯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0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7日发出通知,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于2023年1月17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正成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10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按该协议约定开展融资授信、存款、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对公司的影响:本项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尤峥先生、李玮先生、周昌玲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按协议约定开展融资授信、存款、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其中融资授信业务: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存款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合同有效期3年。

  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取得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认可;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授信融资、存款、结算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份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法人,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8766767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长军

  注册资本:9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二路东合中心南区办公楼H栋

  15-18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股东: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6.86%。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

  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合计13,659,485.6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32,004.90万元。2021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7,250.23万元,利润总额344,220.47万元,净利润270,414.71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合计12,284,201.1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32,820.66万元,2022年1-9月,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0,938.42万元,利润总额146,928.57万元,净利润100,760.78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

  1、融资授信

  在符合法律、监管法规以及乙方信贷政策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及其下

  属子公司(统称甲方)进行年度授信,各项业务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适用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贴现等,具体业务由金融服务实际使用单位与乙方另行签订协议。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贴现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公司内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给予适当利率优惠。

  2、其他金融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

  2.1 存款业务

  甲方对其在乙方存放的资金拥有全部的自主管理权,乙方保证不予干涉,并保证甲

  方能够根据其指令及时调拨、划转或收回资金等,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2.2 结算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乙方

  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2.3 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经甲乙双方商定,双方可开展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3.1 乙方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价及分类监管等风

  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贷款余额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乙方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确保甲方及

  其下属子公司结算支付安全。

  3.3 双方同意,甲方可随时、及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以满足其资金的灵活需求;

  可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的存款,以测试和确保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4 乙方承诺,一旦发生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甲方所

  存放的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协助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转出所存放的款项。

  3.5 甲方有权定期取得并审阅乙方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乙方应当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并经甲方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

  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议审议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保荐机构对公司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11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3日

  至2023年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各议案所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3、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

  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如有)、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人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月29日下午17:00前送达),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湖路7号赛力斯集团总部

  3、 联系人:马成娟

  4、 联系电话:023-65179666

  5、 联系传真:023-65179777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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