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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10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10日

  至2023年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未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股东可在本通知载明的时间及地点现场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9日(星期四),9:00时至17:00时;通过信函和传真办理登记的,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2月9日。

  3、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法人股东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该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的董事会或者其他权力机构的决议授权书,并应加盖法人印章。

  5、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邮编101312。

  6、联系人:秦志杰、陆远

  联系电话:86-10-61462558、86-10-61462790

  传真号码:86-10-61462805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3-008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数量:1,675,977,653股

  ● 发行价格:人民币8.95元/股

  ●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94.35元

  ●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

  

  ● 限售期:除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之外,自登记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其余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中航集团认购的股份自登记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的新增A股股份已于2023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2年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2)2022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50号)。

  (二)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2、发行数量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5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357,444,555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675,977,653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3、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12月23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8.63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95元/股。

  5、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2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6、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94.35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983,407.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93,016,587.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引进22架飞机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除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之外,自登记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其余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中航集团认购的股份自登记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9、保荐机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10、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与公司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1月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004号),截至2022年12月30日止,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国航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94.35元。

  2023年1月3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1月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005号),截至2023年1月3日止,发行人已收到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94.35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983,407.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93,016,587.3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675,977,653.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3,317,038,934.32元。

  2、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增A股股份已于2023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中航集团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中航集团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通过询价获配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席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书》的发出,《申购报价单》的接收、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的确认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2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除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之外,自登记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其余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中航集团认购的股份自登记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行对象情况

  1、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崇贤

  注册资本:1,5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392Y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30号院1号楼-1至9层101-C70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飞机租赁;航空器材及设备的维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14,525,150股

  认购金额:5,500,000,092.50元

  限售期限:18个月

  2、UBS AG

  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1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218,212,290股

  认购金额:1,952,999,995.5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3、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强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3176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的投资与运营、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国内外航空煤油及其他成品油检测、加注业务;运输航空、通用航空及服务保障相关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及经营管理;进出口业务及境内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民用机场投资、建设、运营及相关咨询服务;民用航空保障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车辆(包括零配件)研发、采购、销售及售后服务;民用航空保障有关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自有土地开发和经营;土地、设备等资产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券、基金、保险、信托、银行领域的投资与管理;与上述服务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批发零售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C](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67,597,765股

  认购金额:1,499,999,996.75元

  限售期限:6个月

  4、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碧新

  注册资本:8,291,90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8DDL0X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F702室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7,039,106股

  认购金额:599,999,998.7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6,480,448股

  认购金额:595,000,009.6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注册资本:13,244.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7878666D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8,100,558股

  认购金额:519,999,994.1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7、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资本:14,097.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28923126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9,497,206股

  认购金额:442,999,993.7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8、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财富朱雀鸿盈一号资产管理产品

  公司名称: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0865550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认购数量:33,519,553股

  认购金额:299,999,999.35元

  限售期限:6个月

  9、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RHNP1L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B座42楼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3,519,553股

  认购金额:299,999,999.35元

  限售期限:6个月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注册资本:869,652.680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38549B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劵;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认购数量:31,284,916股

  认购金额:279,999,998.2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11、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7字楼

  法定代表人:阎峰

  境外机构编号:QF2013ASF216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28,491,620股

  认购金额:254,999,999.0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1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2202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28,379,888股

  认购金额:253,999,997.6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13、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玉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99454809F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161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其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资产收购、管理、重组、清算的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认购数量:27,932,960股

  认购金额:249,999,992.0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14、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3204543W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19层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7,932,960股

  认购金额:249,999,992.0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15、WT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8号18楼

  法定代表人:王通书

  境外机构编号:RQF2020HKF246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27,932,960股

  认购金额:249,999,992.0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16、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景安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27F021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4层4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7,932,960股

  认购金额:249,999,992.0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17、珠海煦远诺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珠海煦远诺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高瓴煦远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KP0Y6D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619号(集中办公区)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7,932,960股

  认购金额:249,999,992.0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18、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公司名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升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9UEL9Q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21—1号(泰康中关村创新中心)1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开展各类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及共保业务;开展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代理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开展保险咨询业务;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开展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7,932,960股

  认购金额:249,999,992.0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19、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型投资账户

  公司名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升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9UEL9Q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21-1号(泰康中关村创新中心)1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开展各类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及共保业务;开展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代理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开展保险咨询业务;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开展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7,932,960股

  认购金额:249,999,992.0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20、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公司名称: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甘为民

  注册资本:1,160,341.917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212499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2楼、20楼、21楼、24楼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团体人寿保险及年金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7,932,960股

  认购金额:249,999,992.0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21、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险万能

  公司名称: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甘为民

  注册资本:1,160,341.917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212499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2楼、20楼、21楼、24楼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团体人寿保险及年金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7,932,960股

  认购金额:249,999,992.0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22、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U7G7U12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7,932,960股

  认购金额:249,999,992.00元

  限售期限:6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本公司与中航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航空运输业务中与中航集团、中航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如包机服务、房产租赁、金融财务服务、媒体及广告服务、客机腹舱运营服务等。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已与中航集团及其关联方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以对关联交易予以规范,并且相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中航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就此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除中航集团以外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A股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下属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股票。其持有本公司1,688,400,345股H股中不包含代中航有限持有的166,852,000股。

  2、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告(2009年第63号)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公司和中航有限分别持有的127,445,536和36,454,464股股份目前处于冻结状态。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下属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股票。其持有本公司1,688,641,345股H股中不包含代中航有限持有的166,852,000股。

  2、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告(2009年第63号)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公司和中航有限分别持有的127,445,536和36,454,464股股份目前处于冻结状态。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675,977,65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中航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引进22架飞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本公司存在一定范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系中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本公司互相提供某些服务及相关产品,如房产租赁、供应类服务、政府包机服务、空运销售代理、金融财务服务、旅游合作、工程项目委托管理、广告业务合作等。为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与中航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签订了详细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予以规范。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中航集团可能与本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并产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继续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中航集团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张阳、吴晓光

  项目协办人:宋奕欣

  项目组成员:丛孟磊、张天亮、白日星、袁苏欣、石宇

  联系电话:010-60838794

  传真:010-60838794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经办人员:吴嘉青、雷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负责人:颜羽

  经办律师:李丽、齐曼

  联系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四)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负责人:付建超

  经办注册会计师:陆京泽、郭静、冯虹茜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3-010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50号),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675,977,653股,上述股权于2023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200,792,838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6,200,792,838元人民币。

  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情况的变化,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2-009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因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航”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有限”)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泰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航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 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中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022年11月30日的51.70%减少至2023年1月16日的50.14%,国泰航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022年11月30日的18.13%减少至2023年1月16日的16.26%。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发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1,675,977,653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中航集团在本次发行中参与认购并获配共计614,525,150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从14,524,815,185股增加至16,200,792,838股,中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航有限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泰航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注: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告(2009年第63号)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公司和中航有限分别持有的127,445,536和36,454,464股股份目前处于冻结状态。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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