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3年1月19日起暂停在代销渠道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本基金暂停上述业务期间,除通过代销渠道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外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3年1月30日(含)起,本基金恢复在代销渠道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恢复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本基金仍限制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968-6688(免长途通话费),或登录网站www.py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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