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国华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是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双方在本协议中拟定的投资、签约金额不代表最终实际合作确定的投资、签约金额,双方将就具体项目合作“一事一议”进行协商,依法合规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以具体签署的项目业务合同、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2、 本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的影响视后期项目进展而定。
3、 子公司山东中安恒宁应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于2022年3月签署了《信息化业务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目前在正常履行中。
一、 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安恒宁应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恒宁”或“甲方”)与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邮电”或“乙方”)签署了《信息化业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融合彼此的优势,在新型城市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展开战略合作,计划拟签约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二、 协议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3996J
法定代表人:吕建祥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四路小纬四路一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经纪;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音响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子元器件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广告发布;船舶租赁;船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勘察;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劳务派遣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公司与山东邮电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类似交易情况。
3、山东邮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协议主要内容
(一) 战略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建立各自的团队,将对方优势项目纳入己方的经营项目中,对合作事项双方负有严格保密责任。
2、甲乙双方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联合开展相关产业信息化需求洞察与研究,在政务、城市、企业、乡村、社会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进行业务探索。
3、甲方利用自身在应急产业及数字城市信息化、智能化系统集成、信息安全等行业领域的优势,将“应急产业、智慧城市、公共安全等行业领域的信息化项目”与乙方共同拓展、推进落地。
4、乙方利用自身在通信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及信息系统集成等行业领域的优势,将“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社区、城市管理、智慧安防等领域的信息化项目”与甲方共同拓展、推进落地。
5、甲乙双方就淄博经开区应急产业园区建设达成合作意向。
6、甲乙双方在山东区域内就“应急产业、智慧制造、工业能源、智慧城市、医疗教育、人工智能”等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共同开发实施,计划拟签约金额不低于3亿元。
(二) 战略合作保障机制
1、组织架构
为保障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地部署和资源的落实到位,经双方协商一致,成立公司级联合项目组,以项目决策组+执行组的模式进行对接与联合运作。
2、例行沟通
建立双方高层会晤和合作进展通报机制,定期跟踪、例行通报相关合作进展。实施合作计划闭环管理,基于双方共识、制定年度合作推进计划开展合作,确保合作成果。
(三)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叁年。
(四)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双方在本协议中拟定的投资、签约金额不代表最终实际合作确定的投资、签约金额,本协议约定合作金额均为双方规划合作金额,并非双方合作金额的硬性要求,双方将就具体项目合作“一事一议”进行协商,在经过各自的决策机构审批后,依法合规签订相关合同、协议,甲乙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具体签署的项目业务合同、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2、双方对合作过程中互相知晓的商业秘密信息和资料负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外泄并且不得擅自使用。但为履行本协议、相关后续协议或法律、法规所确定的义务而必须使用的除外。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在应急产业、智慧城市等方面的项目拓展和建设,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挖掘各自优势领域的潜能。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协议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合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风险提示
本协议系双方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反映双方的合作意向,受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正式项目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的影响视后期项目进展而定;后续双方若有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相关说明
1、子公司山东中安恒宁应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签署了《信息化业务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该协议目前在正常履行中。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2年6月披露减持计划,此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该减持计划目前已实施完成,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此外,上述股东持有的2,582,279股限售股份将于2023年1月20日解除限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其他股东的限售股解除限售情况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
3、备查文件
山东中安恒宁应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的《信息化业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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