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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南昌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3个月,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一、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赣01破申49号】,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2022)赣01破申49号决定书,决定对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正邦科技预重整临时管理人。2023年1月11日,正邦科技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正邦科技系上市公司,资产较多、情况复杂,且预重整期间涉及春节假期,临时管理人尚需对正邦科技资产开展详细调查及梳理等原因,向本院提交延长正邦科技预重整期限的申请。本院认为,正邦科技临时管理人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参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延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至2023年4月22日。

  在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期间,预重整管理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南昌中院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公司也将积极配合完成临时管理人及法院的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公司预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公司已启动预重整,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赣01破申49号】。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 其他风险提示

  1、 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已启动预重整,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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