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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概述

  (一)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与债权人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2、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与债权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二) 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2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83,0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6675851070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5日

  4、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沈志才

  6、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

  7、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8、股权结构

  成都东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成都东南100%股权。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经查询,成都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光大银行成都光华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受信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债务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捌仟万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6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本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 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成都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21,5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46,284.55万元,占本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31%,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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