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毛伟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毛伟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李晓龙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李晓龙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李晓龙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将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晓龙先生被选为独立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附:李晓龙先生简历
李晓龙,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天津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银行法研究会理事、信托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保险法研究会理事。历任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8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六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1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为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补选李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龙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李晓龙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6)。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6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1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23年1月3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6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内容的审议将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已经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2月3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3年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6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晓峰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2月6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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