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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6,25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15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100万元。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注:1、以上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的数据将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3、公司向关联方A公司采购服务,由于公司同类型业务2021年基数较小,故公司与A公司该业务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高。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5、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同一关联人的不同关联交易类型的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三)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注:1、以上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的数据将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 无锡市宜欣科技有限公司

  

  3. A公司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部分交易对方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关联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豁免披露。

  4. 杭州芯宇半导体有限公司

  

  5. 杭州协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就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服务、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等;交易价格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10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12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45,121,297.15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杰华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杰华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以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杰华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情况,相应修订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修订《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7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2,14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67,455,87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4,684,929.68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19号《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使用基本存款账户、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一) 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公司员工的工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统一支付及划转,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关于支付人员薪酬需要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的规定。

  为了提高支付和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公司及该等子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统一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奖金等薪酬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月编制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奖金等薪酬费用明细汇总表,财务部依据明细表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核算并统计计入到募投项目的薪酬金额,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2.根据以自有资金支付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奖金等薪酬费用明细汇总表编制置换申请单,将等额资金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由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逐笔记载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的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二)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包含材料费、试制费、制版费等大量小额零星开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频繁,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等费用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况,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且较为繁琐、细碎,募集资金专户的审批流程较长,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将影响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率。

  为降低采购和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票据周转速度,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的相关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项目经办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交付款申请单据,按《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进行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单据,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2、财务部汇总收集相关支付单据,并建立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和汇总表,按月统计汇总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

  3、财务部按月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审批流程,并附汇总表和明细台账,经公司付款流程批准,并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将等额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4、财务部在募集资金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划转时间、金额、账户、凭证编号等信息;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银行对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扣缴账户的要求,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相关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利于降低采购和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票据周转速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明确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并有利于降低采购和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票据周转速度,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以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9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2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9楼西B9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3日

  至2023年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JoulWatt Technology Inc. Limited、杭州杰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杰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杰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杰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杰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杰沃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月30日(9:30-11:30,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9楼西B901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用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1月30日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三)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99号9楼西B901

  联系电话:0571-87806685

  传真:0571-87806685

  邮箱:ir@joulwatt.com

  联系人:陆晶晶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6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60.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9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2,14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67,455,87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4,684,929.68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19号《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杰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一)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46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84.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号)。

  四、 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60.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9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号)。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和《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8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经营期限

  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经营期限由“2013年03月18日至2043年03月17日”变更至“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5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45,121,297.15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483,737,657.18元)比例为29.99%,未超过3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2,14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67,455,87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4,684,929.68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19号《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杰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杰华特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737,657.18元,本次拟使用145,121,297.15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9%,未超过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年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45,121,297.15元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45,121,297.15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三)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5,121,297.15元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截至目前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杰华特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45,121,297.15元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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