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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祥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迅速,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可以弥补公司现金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且该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迅速,开展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且该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开展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前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届满即2023年5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前次授权期限届满即2023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前次自有资金理财授权期限届满即2023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业务开展期限为自前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届满即2023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前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届满即2023年5月19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为前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届满即2023年5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当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将按照担保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开票、借款、保函等融资事项)、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前次授权期限届满即2023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实施额度。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

  6、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7、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系为扩大产业规模及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在银行取得一定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并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迅速,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可以弥补公司现金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且该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迅速,开展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且该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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