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和谐”)持有公司股份从21,110,080股减少至20,915,044股,持股比例从5.0466%减少至4.999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名称: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高塘路128号
(3)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锦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谢建平
(5)注册资本:1,080,2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9LULA0H
(7)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8)主要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期限:2017年06月02日至长期
(10)通讯方式: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高塘路12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1月17日,公司股东义乌和谐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195,036股,减持比例为0.0466%。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义乌和谐合计持有公司 21,11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6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股东义乌和谐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0,915,0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义乌和谐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义乌和谐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和谐”)持有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科技”或“公司”)20,915,0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 年1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义乌和谐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83,008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股东义乌和谐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义乌和谐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本单位在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义乌和谐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在较长时期内稳定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公司的股票。
(2)本单位将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方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届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
(3)在本单位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若本单位仍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4)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存在更新规则和要求的,本单位将遵守届时适用于本单位的相关规则和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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