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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4,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842,172.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65,827.5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银行铜陵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义安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顺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光大证券与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富乐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光大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注1:账户余额为截至2023年1月16日数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尚未置换或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注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铜陵太阳历广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营业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义安区支行”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铜陵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的下属支行,此次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铜陵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名义签署。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上海富乐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银行铜陵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义安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顺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分行、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方瑞荣、谭轶铭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20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02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1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01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会人数为5人)。会议由董事长贺贤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3,79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38,390,000.00元,股份总数由253,790,000股变更为338,390,000股,公司登记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同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1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1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5,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公告》。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1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1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02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20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03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1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01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会人数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铃木孝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0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1月20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04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4,600,000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204 号)许可后,正式于2022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742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3,79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38,390,000.00元,股份总数由253,790,000股变更为338,390,000股。

  同时,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登记类型应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公司类型等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20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05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4,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842,172.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65,827.5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4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安排,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及超募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资金状况以及未来合理盈利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审议程序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闲置资金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相关风险将影响理财收益、甚至本金安全。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部分闲置资金适度投资低风险投资产品,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20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06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4,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842,172.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65,827.50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4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65,827.50元,超募资金为218,594,127.5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0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5,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为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5,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测算,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年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237.25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五、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5,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20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3-007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2月15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02月0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金桥开发区南海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01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0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2、3 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0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金桥开发区南海路18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卉、李海东

  联系电话:0562-5316888-8080

  电子邮箱:ftsa001@ftvas.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1月20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97

  2、投票简称:富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0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或填入同意的股数,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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