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3-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会秘书禹万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禹万明先生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本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禹万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禹万明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禹万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在公司治理、
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禹万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的稳定及规范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禹万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其在员工持股计划中所持份额按照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二、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金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李丹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李向春先生建议,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金叶女士(简历附后)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李丹奇先生(简历附后)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金叶女士和李丹奇先生均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与公司、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徐金叶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13323505023
传真:0951-5969368转615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15层
邮政编码:750002
电子邮箱:xujinye@zhongyinrongye.com
2、证券事务代表李丹奇的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951-5968328
传真:0951-5969368转615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厦15层
邮政编码:750002
电子邮箱:lidanqi@zhongyinrongye.com
四、备查文件
1、禹万明先生《辞职报告》;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徐金叶女士简历
徐金叶,女,1967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助理研究员。1988年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园艺系,1988-1996年在宁夏农林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室工作,1997年至1998年9月在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1998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2007年12月至2023年1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徐金叶与公司、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丹奇先生简历
李丹奇,男,1992年出生,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2015年9月—2017年10月就职于申万宏源证券宁夏分公司,2017年10月—2019年5月就职于宁夏正和凤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至今就职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具有中级经济师、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投资顾问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李丹奇与公司、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3-0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15日以专人派送、电子邮件或微信的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分别为李向春、王润生、郝广利、申晨、刘京津、蒋永,独立董事虞世全、王新元、朱丽梅。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向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金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的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聘任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徐金叶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徐金叶女士简历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丹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的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聘任李丹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李丹奇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徐金叶女士简历
徐金叶,女,1967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助理研究员,1988年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园艺系,1988-1996年在宁夏农林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室工作,1997年至1998年9月在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1998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2007年12月至2023年1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徐金叶与公司、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丹奇先生简历
李丹奇,男,1992年出生,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2015年9月—2017年10月就职于申万宏源证券宁夏分公司,2017年10月—2019年5月就职于宁夏正和凤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至今就职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具有中级经济师、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投资顾问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李丹奇与公司、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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