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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1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现场方式表决。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李昌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离任暨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昌盛先生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法定程序完成日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等19项制度的议案,其中:《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6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信息中心组建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推举李修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0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董事长离任暨选举董事长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长陈志磊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陈志磊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辞职后,陈志磊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志磊先生的离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陈志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志磊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志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志磊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与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董事长离任暨选举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昌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李昌盛先生任期自法定程序完成日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昌盛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李昌盛先生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后续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事宜。

  附件:李昌盛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李昌盛先生简历

  李昌盛,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房地产注册策划师,高级经营师,1985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任科长、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任副处长、宁夏银水房地产开发公司任总经理、国运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任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2021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1月19日起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昌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中心组建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组建背景

  (一)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采用信息技术对企业进行管理已经成为重要管理手段之一,不论是各级政府,还是企业层面均应加强和完善自身信息化建设,呈现出整合与集中的趋势。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各企业都在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但同时存在企业内部信息数据传递共享不畅,协同发展作用无法有效发挥等问题,增加了信息管理成本和决策成本。

  (二)我司现状。公司目前信息化处于起步阶段,信息化系统包括ERP、PLM、自动化办公、招采平台、数据分析中台等,目前信息化已初步整合完成,实现了ERP、自动化办公、招采平台、数据分析中台的对接工作,需由专门机构负责管理运营,且根据信息化长期规划,未来需建立数字化财务中心、数字化生产中心、数字化行政管理中心等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依托于现有的服务器、办公电脑、数控机床、机器人、大屏等设备,实现数字化联通、数字化分析、数字化生产、数字化营销、数字化管理。

  二、组建的必要性分析

  (一)组建目的。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保障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实现公司信息化建设目标,为公司提供准确、有效的财务、运营、销售、生产、采购、技术及其他相关信息数据的同时,也为公司管理层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需要设置一个专业的部门推动和管理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组建原则。整合资源,提升运营效率,构建科学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化建设收益回报。

  (三)组建目标。进一步整合各类公司信息化系统,加快建设宝塔实业数字化工厂平台,初步建成具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化中心,并将成果固化,打造出轴承装备制造行业特有的信息化系统,未来建设成为轴承装备制造行业数字化标杆企业,推广和实现相应的经济效益。

  三、部门总体职能

  (一) 信息化论证。对公司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评估,论证信息化提升路径,提交相关论证材料,科学严谨的论证信息化建设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二) 信息化规划。根据论证结果,对信息化系统进行规划,包括建设目标、建设方式、建设步骤、建设预算、预期效果。

  (三) 信息化建设。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与实施单位,监督信息化建设进度、控制信息化建设成本、保证信息化建设质量。组织信息化建设各里程碑阶段验证。

  (四) 信息化实施。根据建成的信息化系统,建立统一的管理手册、指导手册,将信息化与管理相结合。将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配合相关部门对信息化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五) 信息化管理。日常信息化系统软硬件维护、更新、升级。信息化相关专利著作权申报。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的信息化项目申报,政策补助落实。信息化系统推广。

  四、部门具体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包括相关规章制度、流程和操作细则/手册等。

  (二)推进公司信息平台的开发及实施,负责系统日常维护。

  (三)负责公司信息化系、网络工程建设。

  (四)负责公司办公楼机房、服务器日常维护、户网站管理、信息安全、数据备份存档。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举李修勇先生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推荐函,推荐李修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推举李修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法定程序完成日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李修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李修勇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李修勇先生简历

  李修勇,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1992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化工分厂技术员;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下属内蒙吉兰泰选矿厂副厂长、厂长;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市场供应部主任;宁夏金和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钛材分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中色东方集团公司纪委委员、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集团机关一支部书记。兼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修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薪酬原则

  按照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实业”)编制了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改变以往人效低下的劳动工资分配制度,搭建了新的职位等级体系,设立了宽带薪酬,建立了“工资增长与营业收入、产值、利润的增长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在公司内部树立“工资是挣来的不是要来的”理念。

  二、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一)适用范围

  宝塔实业、西北轴承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公司和桂林海威船舶电气有限公司在册人员。

  (二)预算依据

  为有效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人才吸引力,参照公司平均工资水平,按照“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关于企业经理层实行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对2023年工资总额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幅度符合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国有企业工资调整有关规定。

  (三)预算标准

  公司2023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高于企业营业收入、产值的增长幅度,符合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4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天磊

  联系电话:0951-8697187

  邮政编码:750021

  邮箱:btsy000595@126.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

  (二)与会股东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三)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临时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为“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填写股份数)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委托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委托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7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不断开拓市场,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大干二季度生产活动等,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经营业绩较上年减亏幅度较大。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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