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14日,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蒙牛”)持有的吉林省广泽乳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科技”)42.88%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5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交易各方审慎考虑及沟通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月14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则要求,公司就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期间
本次核查的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期间为:本次交易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至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即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月13日(以下简称“核查期间”)。
二、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的相关主体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亦为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项目经办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成年子女)。
三、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并结合内蒙蒙牛要约收购公司股份情况,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及相关说明如下:
(一)相关机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上述交易系内蒙蒙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采用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进一步提高对公司的持股,提振投资者信心,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
内蒙蒙牛于2022年10月14日披露《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公司除内蒙蒙牛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5,809,008股,要约价格为30.92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6日。
截至2022年11月16日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在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05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27,071,853股,内蒙蒙牛根据《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最终收购股份数量为25,809,008股,相关清算过户手续于2022年11月25日办理完毕。
(二)相关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核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李秀丽、孙小东相关说明
李秀丽已出具《关于买卖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确认:“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策或相关信息公开前未知悉任何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信息,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2、屠宇鸣相关说明
屠宇鸣已出具《关于买卖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确认:“本人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发生于本人知悉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前,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在本人知悉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后至相关信息公开前,本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3、马晨、刘威及杨磊相关说明
马晨、刘威及杨磊已分别出具《关于买卖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确认:“本人在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策或相关信息公开前未知悉任何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信息,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范贤惠相关说明
范贤惠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吉林科技董事杨继龙之配偶,杨继龙已出具《关于买卖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确认:“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策或相关信息公开前未知悉任何与前述事项相关的信息,本人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系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四、核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本公告所列示的情况外,核查范围内其他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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