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董事、副总裁程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白琼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由于个人资金需求,董事、副总裁程刚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白琼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裁程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白琼女士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本减持计划时间将于2023年1月27日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裁程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白琼女士减持计划时间将于2023年1月27日过半,上述人员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且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董事、副总裁程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白琼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减持计划,本减持计划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的情况。
(三)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四)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董事、副总裁程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白琼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所作出的承诺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程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2、白琼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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