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泰信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3年2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全部基金将增加泰信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增加泰信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基金
二、 业务开展渠道
自2023年2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泰信财富柜台、网站、手机APP申购(含手机APP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公司旗下基金。
三、 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3年2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泰信财富申购(含手机APP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公司旗下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泰信财富的业务规则或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优惠活动起始时间为2023年2月1日,结束时间以泰信财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 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泰信财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泰信财富官方网站的有关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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