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的有关规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 2023年 1 月 30 日起,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由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调整为采用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2023 年 1 月 30日,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 0.5%。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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