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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兰溪源泰基金管理费有关事项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兰溪源泰”)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投资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基金,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1日、2022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10)和《关于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进展公告》(2022-056)。

  近日,兰溪源泰召开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将管理费由原来的按项目投资成本的0.5%/年收取调整为按项目投资成本的1%/年收取。

  各合伙人将按照上述变更情况修订并重新签署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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