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董事吴能云先生 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长王敏文、副董事长陈平人、董事王昱哲、独立董事宋寒斌、独立董事张旭明、独立董事李东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林森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吴能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以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同意票数获得通过,同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敏文、吴能云、任德孝、仙游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仙游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碧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股东均未表决或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余蕾、毛一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5号)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微”)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39,000.0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7.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12.41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了中汇会验[2022]758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资金将在到期前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35,979.43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立昂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立昂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咸春雷先生持有公司608,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99%。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德孝先生持有公司 146,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1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2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咸春雷先生、任德孝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不超150,000股、36,000股,分别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222%、0.00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咸春雷、任德孝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咸春雷先生、任德孝先生根据其自身资金 情况及市场情况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吴能云先生持有公司1,193,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吴能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吴能云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权,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2)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4) 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吴能云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吴能云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行政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敏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行政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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