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聚焦发展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医药工业,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正筹划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立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药业”)拟通过增资方式引进投资人华润润曜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润曜”)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润润曜将取得立方药业51%以上的股权(最终持股比例以各方签署的具体协议约定为准),立方药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2022年12月22日就本次交易与华润润曜等相关方签署的《意向协议》仅是各方关于本次交易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交易金额等相关条款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本次交易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对交易方案进一步论证,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情况: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或“公司”)股东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德汇金”)及其员工跟投平台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远众合”)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计划期限内信德汇金减持公司股份1,982,310股,占公司占总股本的1.62%;广远众合减持公司股份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后续减持计划: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41,9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9%(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24,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76%)。近日,公司收到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和《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25日,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减持均价为合计减持交易金额除以减持数量。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说明: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2年10月19日上市。本期股权激励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20,432,000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登记后公司总股本122,467,000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同时,也未违反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实现投资回报。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信德汇金减持数量不超过2,315,4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9%;广远众合减持数量不超过126,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及比例: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合计若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联合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股限售期结束后,信德汇金与广远众合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信德汇金与广远众合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提供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和《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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