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343号 中粮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通讯、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殷建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数1,049,406,1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 26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1,035,233,2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5.50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4,172,92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7598%。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8人,代表股份14,172,92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759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47,264,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9%;反对2,14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2,031,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5%;反对2,14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47,264,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9%;反对2,14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2,031,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5%;反对2,14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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