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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00万元。

  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00万元。

  公司本次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收购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腾教育”)股权形成的相关商誉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初步估计拟计提减值金额约为1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商誉减值评估报告金额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00万元。

  2、预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00万元。

  3、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9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24.01%。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7.95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81.0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4元。

  (三)营业收入:10,423.51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0,380.29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2年度,由于新冠疫情反复、国内宏观经济波动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英腾教育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同时,为进一步巩固市场份额,英腾教育积极加强营销推广,包括增加销售人员、拓展宣传推广渠道、优化营销活动策划、提升品牌建设等,使其2022年度销售费用有所增加,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英腾教育2022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公司收购其股份形成的相关商誉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公司预计2022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约为10,000万元,预计相应减少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约10,000万元。若剔除商誉减值的影响,预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万元,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00万元。

  最终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需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预计的业绩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年度经营情况和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商誉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上述预计的2022年度业绩情况包含的商誉减值影响额为初步测算结果,公司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以最终的审计、评估结果为准。

  (三)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3-002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于2019年12月出具(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2015号《裁决书》,其中涉及金额为30,100,000元及其利息、律师费、仲裁费。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2)京01执恢20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公司因与张有明、王迈的投资协议争议,向贸仲委提交了仲裁申请。2019年12月,贸仲委出具(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2015号《裁决书》,裁决张有明、王迈向公司支付30,100,000元补偿款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律师费、仲裁费。2020年12月,北京一中院裁定本案执行程序终结。后经公司申请,北京一中院恢复了本案的执行程序。2022年11月,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申请,以张有明、王迈所持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科慕课”)股权抵偿债务,价格为117,958元,并裁定将前述高科慕课股权在该裁定送达至公司时转移归公司所有。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实际合计持有高科慕课84%股权。

  前述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04、2020-001、2020-025、2021-001、2022-035号公告及定期报告。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2)京01执恢20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执行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执行人:张有明、王迈

  (三)《执行裁定书》所载执行及裁定情况:

  因被执行人王迈、张有明未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北京一中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北京一中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鉴于被执行人现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如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2015号裁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已于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对高科慕课的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收到的北京一中院《执行裁定书》,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实际合计持有高科慕课84%股权,相关股权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尚待办理。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未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但因本仲裁案件未来或有可供执行财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积极采取措施,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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