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
1. 经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人民币1,300万元到1,9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人民币3,865万元到4,465万元,同比减少151%到174%;
2. 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对损益的影响,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00万元到3,600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人民币3,224万元到3,824万元,同比减少47%到56%;
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预计为人民币2,600万元到3,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人民币4,134万元到4,734万元,同比减少269%到309%。
(三)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 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34万元。
三、 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 受全球疫情、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以智能手机、PC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市场在本年度持续低迷,消费电子产品需求持续下滑,导致公司业务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同时,2022年由于芯片供需从2021年的供需关系紧张恢复正常水平,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回落,销售毛利率回归历史正常水平,毛利率较2021年度也有一定的下降。
2. 本年度公司在研发投入、股份支付、管理和销售等方面的支出有所增加。公司持续在汽车、工业、通讯应用领域布局,持续增加车规、工规项目的研发投入;相较于消费类芯片,车规、工规芯片研发难度更大、壁垒更高,需要持续的高研发投入。其次,公司积极扩充以研发为主的高端人才,加强人才招聘;为持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本年度开展了三期股票激励计划,导致股份支付费用总额较大,对本年度损益影响预计约为4,900万元。此外,本年度,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公司管理和销售等支出有所增加;因公司库存水平的增长,公司本年度基于谨慎角度提高了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据此,本年度以上各项支出的增加超过了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利润。
四、 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 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希荻微”)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璟”)持有公司股份43,434,7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收到宁波泓璟出具的《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宁波泓璟对公司前景持续看好,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106,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宁波泓璟(以下简称“本企业”)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已作出申请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证券监管机构就公司发行上市申请作出审核决定期间(上述期间统称为“锁定期”),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本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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