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55,000万元左右,同比增长2%左右。
2、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00万元到12,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0,836.43万元到12,836.43万元,同比减少46.44%到55.01%。
3、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00万元到7,1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327.98万元到7,327.98万元,同比减少42.87%到58.96%。
4、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 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249,822.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36.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427.98万元。
三、 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 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受客观环境冲击,影院、商教业务营业收入承压
受疫情防控、影院片源不足等客观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影院放映服务业务收入承压,较2021年度大幅下降;与此同时,公司商教业务需求减少,市场表现有所放缓。
2、持续加大市场推广及研发力度,费用同比上升
公司采取积极的市场拓展策略,持续加大C端自有品牌建设力度,报告期内市场推广投入同比上升;公司不断加大ALPD?技术创新和创新应用领域的新产品研发投入,大力支持车载光学等创新业务发展,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2021年度有所增长。
3、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约4,700万元;
(2)2021年度确认参股公司业绩补偿3,792.78万元,一次性收益金额较大。
(二) 报告期经营情况变化
报告期内,疫情对公司业务冲击显著,行业供应链紧张,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受上述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业务经营利润短期承压,但公司直面经营环境挑战,克服重重困难,围绕“核心技术+核心器件+应用场景”战略进行前瞻性业务布局,在车载光学业务、家用核心器件业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专业显示业务等基本盘经营基础稳固。
1、核心器件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布局创新业务研发投入,加强前瞻性技术研究的同时,大力突破与推广先进应用技术,车载光学业务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车企定点。同时,公司紧握智能微投市场快速增长机遇,与主流客户稳定合作的基础上提升现有市场占有率,家用核心器件业务收入增长;公司加大激光光源在海外市场应用的推广力度,海外影院光源销售取得较好成绩。此外,公司于2022年11月正式发布ALPD?5.0激光显示技术,为行业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市场和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2、非核心器件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小米品牌ODM业务收入减少,子公司峰米科技营业收入增速放缓,但峰米科技发布多款激光智能投影仪新品,自有品牌业务同比增长近40%,其收入占峰米科技总收入持续提升;在专业显示市场国产化趋势下,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发挥竞争优势,在工程、教育等应用领域保持市场份额领先,并积极开拓海外专业显示市场。
四、 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 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届时正式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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