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 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亿元到-9亿元,较上年同比减亏65.09%-47.64%。
● 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8亿元到-7.78亿元,较上年同比减亏59.02%-33.2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亿元到-9亿元,较上年同比减亏65.09%-47.64%。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8亿元到-7.78亿元,较上年同比减亏59.02%-33.29%。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8,745,862.41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6,327,565.62元。
(二)每股收益:-0.4697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亿元到-9亿元,较上年同比减亏65.09%-47.64%。影响公司本期业绩的主要原因为:
1、由于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及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进度未达预期,叠加融资成本增加、项目利息收入减少以及合作项目投资收益亏损,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报告期业绩仍呈现亏损。针对房地产业务现状,公司仍将继续重点推进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处置,加速推进与相关意向收购方的洽谈,尽快实现资金回笼,缩减债务。
2、受疫情影响,2022年后三个季度北京市写字楼市场较为低迷,公司根据审慎原则预估所持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较期初下滑,影响公司整体业绩。此外,公司预计报告期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将较上年同比减少。
3、受菜籽原料进口价格高位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祥油脂”)于报告期缩减菜籽加工业务,在未能创造效益的情况下仍有持续产生的财务成本,此外受疫情影响,棉籽加工项目设备调试期超过预计期限,导致油脂加工业务收入未达预期、净利润进一步亏损。
截止报告期末,东方银祥油脂棉籽加工项目已实现投产,东方银祥油脂成为同时拥有菜籽、棉籽、大豆三榨系统的油脂加工企业。通过拓展棉籽加工业务,东方银祥油脂将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油脂加工业务的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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