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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熊为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股份787,678,6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47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84,299,7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17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378,9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2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元勋先生及刘洋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1选举吴城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熊为民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1.03选举万勇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1.04选举邓自平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1.05选举李伍波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1.06选举董剑平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2.01选举刘云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冀志斌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唐学锋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3.01选举吴斌鸿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3.02选举赵俊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668,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8,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982%。

  表决结果:通过。

  4.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5,436,6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4%;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2,231,9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0.28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70%;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9%;弃权2,231,9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份的66.0541%。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元勋、刘洋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5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城矿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吴城先生(董事长)、熊为民先生(副董事长)、李伍波先生(副董事长)、万勇先生、邓自平先生、董剑平先生

  2、独立董事:刘云先生、冀志斌先生、唐学锋先生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四、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任期已满6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李金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吴斌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杨世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后续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强先生、李金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换届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简历: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

  吴  城(董事长)  男,1985年4月生,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GFD金融博士课程在读。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工商联副主席,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兰州大学理事会理事,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控股公司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318,160,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7%,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466,139,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外,吴城先生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吴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熊为民(副董事长)  男,1963年12月生,工学硕士。历任国城矿业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熊为民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0,000股。除在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熊为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伍波(副董事长)  男,1972年9月生,硕士学历。历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副董事长,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西藏百悦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伍波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000股。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李伍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万  勇(非独立董事)  男,1973年4月生,博士学位,律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监,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科招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万勇先生目前未持直接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万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自平(非独立董事)  男,1973年7月生,硕士学历,建筑节能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四川省炉霍县、康定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四川省丹巴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能投集团矿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川商基金副总经理,协鑫能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协鑫锂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邓自平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邓自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剑平(非独立董事)  男,1968年4月生,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有色工业协会铅锌分会第一届、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四川宏达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四川宏达集团副总裁,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剑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董剑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  云(独立董事)  男,1969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国家注册心理咨询师。历任重庆天键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政协重庆市第三届委员。现任北京中税税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云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性,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冀志斌(独立董事)  男,1980年1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金融学系主任、金融学硕士生导师组副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加拿大卡尔顿大学访问学者,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冀志斌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性,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唐学锋(独立董事)  男,1963年11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西南师范大学教师,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冰熊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唐学锋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有独立性,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

  吴斌鸿(监事会主席)  男,1969年11月生。历任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核算中心主任,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植物生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植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徽县星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斌鸿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核实,吴斌鸿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  俊(非职工代表监事)  男,1965年11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江苏新洋禽业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江苏银河机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赵俊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000股。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总经理及监事、公司第一大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监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核实,赵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范贤斌(职工代表监事)  男,1987年5月生,硕士学历。历任西藏百悦矿业有限公司资源中心地质工程师。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投资发展部投资经理。

  范贤斌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核实,范贤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吴  城(总经理),简历同上。

  邓自平(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董剑平(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刘新盘(副总经理)  男,1971年5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铁十一局第三工程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并兼党委书记,中铁资源云山石墨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新盘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刘新盘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  巍(财务总监)  女,1981年2月生,本科学历,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金融分析师,心理咨询师。历任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铁资源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副部长,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财务副总监。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郭巍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郭巍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魏  峰(董事会秘书)  男,1983年12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办、战略发展部证券事务主管、证券投资主管,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魏峰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魏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  博(证券事务代表)  男,1991年9月生,硕士学历,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数学专业、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运筹学与风险分析专业。历任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博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核实,李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大会结束后当日,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与会监事推举吴斌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已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选举吴斌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3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董事会。股东大会结束后当日,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公司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与会董事推举吴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已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选举吴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熊为民先生、李伍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吴城先生、熊为民先生及李伍波先生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吴城先生、熊为民先生、李伍波先生、万勇先生、唐学锋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由董事长吴城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刘云先生、熊为民先生、万勇先生、冀志斌先生、唐学锋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选举独立董事刘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唐学锋先生、吴城先生、熊为民先生、刘云先生、冀志斌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选举独立董事唐学锋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冀志斌先生、吴城先生、万勇先生、刘云先生、唐学锋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选举独立董事冀志斌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邓自平先生、董剑平先生、刘新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郭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吴城先生、邓自平先生、董剑平先生、刘新盘先生及郭巍女士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魏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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