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3-00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7亿元至707亿元,同比增加184亿元至204亿元,增长36.6%至40.6%。
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4亿元至714亿元,同比增加194亿元至214亿元,增长38.8%至42.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22年度实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7亿元至707亿元,同比增加184亿元至204亿元,增长36.6%至40.6%。
2. 预计本公司2022年度实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4亿元至714亿元,同比增加194亿元至214亿元,增长38.8%至42.8%。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2021年度财务数据
1.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69亿元
2.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0.36亿元
3. 基本每股收益:2.530元/股
(二)2021年度财务报表重述说明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核算方法进行变更,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重述。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报表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述后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84亿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8.51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2.521元/股。上述重述后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是本集团积极贯彻落实保障能源供应政策和要求,以煤炭保能源安全,核增煤矿产能,加强生产组织,商品煤产量及售价上升;以煤电保电力稳定,新增投运机组,优化机组运行,售电量和价格增长;强化公司治理,严控成本增长,提升资产质量,煤电运化一体化产业链竞争力持续巩固,经营业绩实现增长。二是本集团平均所得税税率同比下降。三是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比增长。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因素。
上述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释义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总经理 吕志韧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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