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赛科希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公司生产与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款,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市场推广费用、房屋租赁费等支出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业务发生时直接以募集资金自募集资金专户支付。

  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存在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局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3、募投项目涉及部分日常交通费、办公费、房租物业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公司采取了先以自有资金垫付的方式进行处理。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1、财务部根据费用发生实际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置换明细表,提交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议,并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3、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02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为提高公司日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将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日常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方式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以上产品均符合下列条件:

  1. 安全性高,保证本金及收益;

  2.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将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个月以内、6-12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额度

  1. 专项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

  2. 银行存款余额:采用协定存款的方式,不受专项现金管理额度限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可以提高公司日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增加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日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事项。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