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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1月29日,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皖0523破5号之二,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批准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终止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 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的议案》,因法院裁定书要求,公司同意删除《关于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投资方案》(以下简称“《重整投资方案》”)中“重整实施的主要附加前提条件”之“④原有团队的离职补偿等”,《重整投资方案》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修订后的《重整投资方案》所涉及的附加前提条件仅“税务风险消除”仍需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进一步落实和确认,其余附加前提条件已全部满足。公司将在签署相关协议后执行重整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相关风险提示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9日、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关于对公司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 本次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化工”)破产重整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相关进展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议案》,同意公司参加海德化工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参与投资人遴选、编制竞价文件、评审投资候选人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2022年9月15日,公司收到海德化工管理人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经三轮遴选,公司已被确定为海德化工的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德化工管理人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45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之前已缴纳的500万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直接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本次重整投资保证金合共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用于清偿海德化工破产重整债权及支付相关费用等,同时以0对价受让海德化工全部股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2023年1月9日,公司收到海德化工管理人通知,管理人已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

  2023年1月29日,公司收到法院裁定书,裁定如下:

  1、批准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终止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的议案》,因法院裁定书要求,公司同意删除《重整投资方案》中“重整实施的主要附加前提条件”之“④原有团队的离职补偿等”,《重整投资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删除的具体内容如下:“海德化工原有员工在破产重整期间离职、被辞退(包含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员工被买断工龄)产生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尚未发放的员工工资应当计算在重整计的职工债权内予以清偿。”本次调整后,职工经济补偿金由公司安排清偿,公司用于清偿海德化工破产重整债权及支付相关费用等投资总额不会超过2.3亿元人民币。

  二、 风险提示

  (一) 修订后的《重整投资方案》所涉及的附加前提条件仅“税务风险消除”仍需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进一步落实和确认,其余附加前提条件已全部满足。公司将在签署相关协议后执行重整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合计5000万元,以上保证金将在附加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转为首期重整投资款,其余重整投资款及相关费用(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将根据重整进度和相关协议约定支付。

  (二) 本次重整投资效益能否达到投资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海德化工未来经营及发展受到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国家政策在经营许可、环保审批、安全生产、税收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导致海德化工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影响公司投资收益。以上风险相关提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三) 海德化工48,000万元股权存在质押、部分主要资产存在抵押、部分不动产权存在被法院查封的情况,并可能发生因客观事由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变化、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而导致重整计划无法顺利执行的风险。以上风险相关提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公司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四)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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