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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吉农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2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曹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相同。

  曹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1。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详见附件2。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一日

  附件1:

  曹宇女士,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律硕士。曾任广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深圳市纪委第二案件检查室主任科员、案件管理处副处级纪检员、市委驻深单位纪工委副书记、市直属机关纪工委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副组长。现任深圳市食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曹宇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

  曹宇女士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食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曹宇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曹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附件2: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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