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类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2、交易金额、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期限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3、风险提示:本交易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4、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三年。
5、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二、审议程序
2023年2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业务风险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拟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与外汇收支情况紧密联系,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3-00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额度为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5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与该项业务有关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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