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3年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达到33.4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各项研发工作有序推进,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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