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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3010603,发证日期为2022年12月24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即2022年至2024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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