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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及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及《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3年1月12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2月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日期、起止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2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2、 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1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2日及2023年1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 提案7、提案8、提案9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公司将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民主选举产生职工董事及职工监事,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监事分别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和第九届监事会。

  4、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生效。提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提案1时,关联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签字并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特别注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2日(星期四)8:30-12:00   13:30-17:3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邮编:650200

  联系人:杨佳炜、马斯艺

  电话:0871-66287901 传真:0871-66287902邮箱:xygfzqb@qq.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60

  投票简称:锡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监事(如议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2月   日至2023年2月   日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任选其一。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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