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将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9日和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精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12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12月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二)2023年1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回购最高价格4.7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21元/股,回购均价4.4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10,068,275.8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11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精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2-066),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方案,回购前后股份总数的变化主要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导致,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影响股份总数的变化。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4,550,000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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