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月31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8,074股,占公司总股本98,398,696股的比例为0.62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2.89元/股,最低价为56.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40,238.0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5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2022-009)。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2022年6月17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66.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2-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8,074股,占公司总股本98,398,696股的比例为0.62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2.89元/股,最低价为56.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40,238.0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