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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侯英刚先生、韩培培先生作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自2022年10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现韩培培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于松松先生接替韩培培先生对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于松松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次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侯英刚先生和于松松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韩培培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 3日

  附件:于松松先生简历

  于松松,男,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TMT业务总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15年加入国信证券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负责或参与了润贝航科IPO深城交IPO、领益科技借壳江粉磁材、领益智造非公开发行股票、珠海明骏收购格力电器股权项目。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2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0日

  至2023年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3年2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010-50866160

  邮箱:yxzc@integritytech.com.cn

  邮编:100094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华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华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华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姜登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姜登峰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姜登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并取得科创板培训记录证明。其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 3日

  附件:

  姜登峰先生,196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博士。2002年至今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登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姜登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04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信至诚”)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叁仟万元整(小写:53,000万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调剂,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授信品种及授信额度分配,使用金额、利息、使用期限以及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等内容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全权办理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担保事项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公司关联方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蔡晶晶及其配偶罗琳洁,公司董事陈俊及其配偶唐美愿无偿为永信至诚的授信融资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蔡晶晶愿无偿为全资子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也不向其提供任何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情形,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叁仟万元整(小写:53,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的。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也不向其提供任何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审议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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