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
5、主持人:张春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3,716,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53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2名(代表3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4,131,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36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9,585,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6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张春华先生、张华东先生、梅玫女士和易兰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选举张春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228,146,789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16%;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4,015,741票;
1.02、选举张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228,147,64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20%;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4,016,599票;
1.03、选举梅玫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228,146,66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16%;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4,015,619票;
1.04、选举易兰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228,146,65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116%;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4,015,609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张学军先生、谢罡先生和徐盛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选举张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229,266,66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11%;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5,135,619票;
2.02、选举谢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229,266,64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11%;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5,135,600票;
2.03、选举徐盛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229,471,63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553%;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5,340,589票;
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周雄华女士、唐晓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汪存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周雄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231,496,63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61%;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7,365,589票;
3.02、选举唐晓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为231,496,590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61%;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计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7,365,542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甄朝勇 马宏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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