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049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相关数据及事项尚需进一步查证、核实及确认。经与有关部门充分讨论,以上回复工作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五个工作日回复本次问询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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