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3-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月2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为3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与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经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叶红军先生、朱媚女士为股东监事候选人,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成员包括职工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1.1推举叶红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推举朱媚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报备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日

  第七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叶红军先生

  1963年生,现任公司监事,也是现任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曾就职于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曾历任交通部政策法规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法律处副处长,交通部水运管理司价格规章处副处长、处长,交通部水运司法规处处长,交通部海事局挂职任局长助理,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国内航运管理处处长。叶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硕士。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叶红军先生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叶红军先生目前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任总法律顾问。除上述情况外,叶红军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媚女士

  1968年生,现任本公司监事。曾在上海海运(集团)公司总经办、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部、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办工作,任职中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校党总支书记、副校长,集团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期间在云南省临沧市挂职市委委员、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现任中远海运(上海)有限公司、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朱媚女士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硕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媚女士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朱媚女士目前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中远海运(上海)有限公司及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除上述情况外,朱媚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3-003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月2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

  经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听取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提名刘冲先生、张铭文先生、黄坚先生、梁岩峰先生、叶承智先生、陆建忠先生、张卫华女士、邵瑞庆先生、陈国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冲先生、张铭文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黄坚先生、梁岩峰先生、叶承智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陆建忠先生、张卫华女士、邵瑞庆先生、陈国樑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洪平先生因任期已届满六年,将不再参加第七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董事会衷心感谢蔡洪平先生对本公司作出的重大贡献。蔡洪平先生确认其与公司及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不存在其他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事项。

  1.1 推举刘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 推举张铭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 推举黄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 推举梁岩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 推举叶承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推举陆建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7推举张卫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8 推举邵瑞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 推举陈国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于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刘冲先生、张铭文先生、黄坚先生、梁岩峰先生、叶承智先生、陆建忠先生、张卫华女士、邵瑞庆先生及陈国樑先生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冲先生、张铭文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黄坚先生、梁岩峰先生及叶承智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陆建忠先生、张卫华女士、邵瑞庆先生及陈国樑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将刘冲先生、张铭文先生作为执行董事候选人,黄坚先生、梁岩峰先生及叶承智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陆建忠先生、张卫华女士、邵瑞庆先生及陈国樑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确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发行公司债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公司债注册发行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设立债务发行主体、规模、发行场所、时机、期限、利率、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担保增信、偿债保障、中介机构聘请等。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公司债核心要素如下:

  1、公司债发行主体

  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境内公司债。

  2、公司债发行规模

  公司债发行规模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含8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的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3、公司债期限

  公司债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期限构成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公司债利率

  发行的公司债为固定利率品种。发行公司债的利率及其计算、支付方式的确定,根据公司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确定。

  5、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

  公司债的发行由公司为发行主体,根据公司债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6、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公司债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允许的用途等(如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募集资金用途有具体规定的,则应符合监管机构要求)。

  7、发行价格

  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8、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9、公司债的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如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对于公司债的偿债保障措施另有其他要求的,则应符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10、建议本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到2025年6月30日。

  11、对董事会的授权

  (1)确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及其他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筹集资金运用、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公司董事会已获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与发行有关的公告和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决定将上述事宜中的部分特定事项转授权给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其他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汇率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汇率管理,防范汇率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制定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汇率风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1:30分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注册发行公司债一般性授权等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届时将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冲先生

  1970年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时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历任中海(集团)总公司结算中心广州分部副主任;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刘冲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专业,高级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冲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112,903股H股股份。刘冲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铭文先生

  1978年生,现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具有二十多年航运经验,在财务和资金管理、航运金融、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历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处副主任科员、副处长,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金融部总经理助理,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执行委员会委员等职。张先生先后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投资经济专业和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是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高级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铭文先生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张铭文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坚先生

  1969年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6年9月起担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本部总经理,曾任职于多家公司财务部及行政职位,拥有财务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6年8月起担任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自2017年8月起担任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董事;自2017年5月起担任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代码:400155)董事;自2016年6月起担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非执行董事;自2012年8月起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6月至2022年12月起担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3月担任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01)董事;自2016年2月至8月担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本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自2012年2月至2016年2月担任中远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自2006年11月至2012年2月担任中远美洲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自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担任中远物流(美洲)有限公司(前中远美国内陆运输公司)副总裁兼财务部总经理;自1996年7月至2004年9月任职中远集团,最后职位为财务部资金处处长;自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任职于深圳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黄先生分别于1992年7月、2002年3月取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前北京财贸学院)审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及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黄先生分别于1997年5月、2015年12月获财政部授予的会计师资格及高级会计师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坚先生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黄坚先生目前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本部总经理;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任董事。除上述情况外,黄坚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岩峰先生

  1965年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中远(集团)总公司组织部干部处副处长,中远(集团)总公司人事部副总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人事部副总经理兼员工管理处处长,中远人力资源开发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中远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中远(集团)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四川省泸州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中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兼总法律顾问,大连远洋运输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梁岩峰先生获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EMBA,高级经济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梁岩峰先生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梁岩峰先生目前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及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除上述情况外,梁岩峰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承智先生

  1953年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和记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集团董事总经理及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主席。叶承智先生亦为Hutchison Port Holdings Management Pte. Limited(于新加坡上市的和记港口信托之托管人-经理,股票代码:NS8U)执行董事、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股份代码:00316.HK)非执行董事、Piraeus Port Authority S.A.(于希腊上市,股份编号PPA)独立非执行董事及Westports Holdings Berhad(于马来西亚上市,股票代码:5246)之非独立非执行董事。彼创办香港货柜码头商会并担任主席(2000年至2001年),亦曾任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股票代码:00536.HK)之非执行董事、HMM Company Limited(前称Hyundai Merchant Marine Co., Ltd.)(于韩国上市,股份编号011200)外部董事、于2012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股票代码:01199.HK)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4年6月至2020年6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股票代码:01138.HK)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叶先生由2009年起直至2014年12月底为香港港口发展局成员,其拥有超过40年航运业的经验。叶先生持有文学学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叶承智先生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叶承智先生目前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任非执行董事。除上述情况外,梁岩峰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建忠先生

  1954年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83年1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同年起开始从事财务工作。1986年9月至1997年8月任上海海事大学财会系讲师、副教授;1997年9月至2012年6月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部合伙人;2012年7月至2016年9月,分别担任上海德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市场总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22年1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目前兼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2415)监事、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上市,股份代号:603727)独立董事、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661)独立董事、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HK1578)独立董事、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拟于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MPAcc/Maud企业导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产证券化课题组外聘专家,中国九三学社社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陆建忠先生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陆建忠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卫华女士

  1961年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毕业于澳州南昆士兰大学商学院(USQ Faculty of Business),获工商硕士学位,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0999)合规总监,兼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张女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总裁助理、稽核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卫华女士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张卫华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邵瑞庆先生

  1957年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二级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SH 600018)独立董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SH 601818/HK6818)独立董事,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SH 600675)独立董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SH 600629)独立董事。2016年6月起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2004年2月至2015年1月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校长、教授,2002年1月2014年1月任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10月至2001年12月任上海海事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1994年5月至1999年9月任上海海事大学财会系主任、副教授、教授,1982年8月1994年4月任上海海事大学管理系、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邵瑞庆先生于1982年起从事会计学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本科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博士毕业于同济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被交通运输部聘为财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邵瑞庆先生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邵瑞庆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国樑先生

  1957年生,于2012年出任胜狮货柜企业有限公司(于香港上市,股票代码: 00716)的首席营运总监和执行董事,以及该公司多间附属公司之董事。自2022年1月1日调任为该公司非执行董事至今。陈先生曾于 XTRA Corporation, Genstar Container Corporation和Unicon International Ltd 任技术总监。陈国樑先生在工厂管理、市场推广、集装箱租赁、集装箱堆场管理、集装箱质量管理方面,拥有40年以上工作经验。陈先生曾在香港浸会大学生产管理专业学习,并接受国际集装箱出租人协会集装箱检测专业培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国樑先生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公司295,000股H股股份,其中陈国樑先生持有235,000股H股股份,其配偶持有60,000股H股股份。陈国樑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