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子公司发来的相关法律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山东光电的财产保全
1、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
被申请人一:山东腾晖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光电”)
被申请人二: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
2、财产保全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十一科技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银行存款5,800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涉及山东新能源的财产保全
1、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山东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能源”)
被申请人二: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2、财产保全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十一科技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银行存款2,500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关注事项
山东光电和山东新能源尚未收到除财产保全文书以外的法律文书,无法获悉上述案件是否立案,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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