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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2月3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3年2月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343号 中粮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通讯、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殷建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数1,044,638,0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 004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1,035,233,2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5.50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9,404,77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5042%。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0人,代表股份9,404,77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504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35,520,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2%;反对9,117,3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287,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反对9,117,3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35,520,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2%;反对9,117,3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287,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反对9,117,3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35,520,6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2%;反对9,117,3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287,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反对9,117,3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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