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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岳峰IC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被动稀释、大宗交易减持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权益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和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武岳峰IC基金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36,58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公司股东武岳峰IC基金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Digital Time Investment Limited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潘建岳)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077号2196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51127927X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期限:2015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2日

  8、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9、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506号1幢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2022年7月6日,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 公司总股本由2,720,298,399股增加至2,731,658,657股,武岳峰IC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为140,400,000股,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2%。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注: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和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武岳峰IC基金)》。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沪硅产业

  股票代码:688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077号2196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506号1幢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大宗交易)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3年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Digital Time Investment Limited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潘建岳)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077号2196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51127927X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期限:2015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2日

  8、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9、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506号1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武岳峰IC基金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

  

  另,武岳峰IC基金通过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1500%。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年7月6日,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武岳峰IC基金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减少。

  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2月3日,武岳峰IC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拥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其他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武岳峰IC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0,4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6%。

  2022年7月6日,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 公司总股本由2,720,298,399股增加至2,731,658,657股,武岳峰IC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为140,400,000股,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2%。

  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2月3日,武岳峰IC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3,81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本次权益变动后,武岳峰IC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6,58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3年2月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沪硅产业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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