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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罗琦、池昭梅、胡振华、吕智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柳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且依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合理预计,因此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预计的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注:其他关联方为与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控股股东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注:其他关联方为与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控股股东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相差较大的原因是基于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同时考虑到行业政策、客户经营情况、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进行的预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广西柳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广西柳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5.广西柳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6.柳州市钢裕科技有限公司

  

  7.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8.广西柳州岑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9.广西南宁柳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10.桂林市柳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

  

  11.柳州市强实科技有限公司

  

  12.柳州市瑞中运钢材储运有限公司

  

  13.柳州市新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4.柳州市运天运运输有限公司

  

  15.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志港实业有限公司

  

  17.兴业柳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8.防城港桂和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9.防城港市强实科技有限公司

  

  20.广西柳钢华创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21.广西柳钢双诚科技有限公司

  

  22.广西防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3.广西凤鑫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4.广西柳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柳钢股份的关联方是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柳钢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中,柳钢集团是柳钢股份的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其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可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购买或销售物资、提供或购入商品及自制半成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

  (二)定价原则: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公司均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柳钢股份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3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懿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05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能够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法律障碍,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3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有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05号)。

  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定于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柳钢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03)。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2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1日

  至2023年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前述对应证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前述证件。

  3、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提前一天联系公司;会议当天请携带上述对应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现场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会议开始时,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4、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书面回复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邮政编码:545002

  电话:0772-2595971

  传真:0772-2595971

  联系人:邓旋、李颖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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