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原控股子公司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豪杰”)提供借款1711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6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人代青岛豪杰累计偿还借款本金150万元,尚未偿还的本金金额15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0%,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向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市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2月2日,济南市高新区法院作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执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0年10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青岛豪杰提供借款1711万元,用于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款,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6月30日,同时由相关担保人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及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因实施委托经营,青岛豪杰于2020年11月30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上述借款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青岛豪杰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经公司多次催收,担保人代青岛豪杰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向济南市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5月24日,济南市高新区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当日担保人支付借款本金100万元。根据《民事调解书》,剩余借款本金1561万元及借款利息于2022年9月30日前清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56号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相关进展情况
因青岛豪杰未按《民事调解书》约定按期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公司向济南市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青岛豪杰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2023年2月2日,济南市高新区法院作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抵押担保财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财务资助逾期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尚未偿还的财务资助本金金额为15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0%,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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