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上午11:00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2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名。其中:现场表决董事5名,分别是董事李凯、黄中良、张宏亮、邝丽华、韦锡坚;通讯表决董事8名,分别是董事陈伟庆、李景峰、于凤武、邓慧敏、李香华、夏嘉霖、潘斌、刘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由于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选调整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凯
委员:黄中良、李香华、李景峰、于凤武、邓慧敏、张宏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夏嘉霖
委员:黄中良、邓慧敏、邝丽华、潘斌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涛
委员:黄中良、于凤武、韦锡坚、夏嘉霖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潘斌
委员:韦锡坚、张宏亮、邝丽华、刘涛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0236 证券简称:桂冠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6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2层22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李凯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5人,因公务原因,董事陈伟庆先生、于凤武先生、邓慧敏女士、李香华先生,李景峰先生,独立董事夏嘉霖先生、潘斌先生、刘涛先生无法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因公务原因,监事霍雨霞女士、李德庆先生无法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吴育双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罗建军先生、施健升先生、田晓东先生、王鹏宇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参与表决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勇、吴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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